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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小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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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5-29 新闻类别:行业动态 点击次数:1016 |
1、何为车辆超载超限?
http://www.xzrdgs.com 指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超过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技术标准。
http://www.xzrdgs.com 2、哪些情况可申请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http://www.xzrdgs.com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3、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管理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 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超限运输车辆的处理
超限运输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 乱超限检测秩序的;(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5、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理: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6、公路保护范围
1)公路建筑控制区: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
2)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二)县道、乡道不少于米。
3)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的活动禁止范围: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4)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5)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的设施。
6)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00米;(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7)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方可作业。
7、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的采伐许可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8、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9、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10、其他禁止行为
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视距。
2)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3)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的施工作业。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4)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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