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规程》制定出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网。 5、其它规定与第四条之规定相同。 三、明挖基础施工规定: 1、坑壁四周应3m范围,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排水时,须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3、坑深2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道板不少于1.2m。
|